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资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