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限制如下: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4、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风险提示: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公司作为担保方,则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提供财产作担保的,财产将会被抵偿债务。对于公司内部出现的问题,如提供担保的手续不合法,未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提供担保是收到公司内部负责人的控制等,公司只能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再另行追究他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