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在房屋租赁期间能否卖房? |
释义 |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时需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其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非房屋按份共有或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未通知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此规定不影响房东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拓展延伸 房东在房屋租赁期间能否变更房屋用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期间一般不能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房屋租赁关系是基于租赁合同约定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变更房屋用途涉及到房屋的重大改动和用途变更,需要得到租赁合同双方的一致同意。如果房东想要变更房屋用途,应当与租户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房东擅自变更房屋用途,可能会违反租赁合同,引发纠纷和法律责任。因此,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应当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用途。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期间卖房时,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其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未通知或存在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然而,如果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房东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适用。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用途,否则可能违反租赁合同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房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尊重承租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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