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再婚独生子女证是否有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效。《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扩展资料:根据国家规定,申请《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并再未生育,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虽有两个符合计划内生育的孩子,但其中一个死亡,另一个在16周岁以内的;丧偶后,仅有一个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的。离婚后,婚前唯一一个孩子由自己抚养,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再婚后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一方带来的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且没有再生育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申领规定:孩子留在国内某市,父母亲均在国外的;未婚生育之后永不再结婚的;单身人士(包括离婚)收养孩子的;夫妻双方原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各自抚养一个。而后两者复婚或与未生育过的人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孩子均已死亡的。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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