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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过期了。户籍所在地可以重新办理吗?
释义
    身份证过期可以在异地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新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办理身份证一般是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丢了必须到户籍所在地补办吗?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补办的,可以准备好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居住证,有的地方则不需要,之后带着资料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即可。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我想用身份证号码检查一个人的户籍所在地吗?
    查询自己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方法:1、由于户籍信息是共享的,所以在网络上可以查询到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信息。2、首先在百度搜索国内身份证号码查询归属地验证,找到网址之后打开此网址。3、打开查询网站后,会出现一个输入身份证号码的空白框,如图所示,这种查询是免费的。4、在身份证号码输入框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如图所示,输入完成之后点击查询按钮。5、点击查询之后便会出现所要查号码的个人户籍相关信息,就在输入框的正文显示出来。发证地的那一栏中就是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信息。6、如果你要查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请在下面的框中输入号码,因为以前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所以,如果后来的号码又成了18位的,就需要在下面的框中输入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我也来自南京。我已经离职好几年了,户籍也没有迁出。现在我需要户籍证明。我可以直接在户籍所在地打印户籍证明吗?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在当地户籍所在地更换身份证,因为我做双眼皮,还需要出示身份证吗?
    换身份证一般是应当提供户口本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换身份证的,当事人要持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身份证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由工作人员操作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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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