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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关押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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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