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搬迁期限延期是多久提出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搬迁期限延期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企业搬迁时应签订搬迁协议,对搬迁补偿、搬迁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所以具体延期方式可以根据当地政策与搬迁协议中的约定而定。 企业搬迁补偿包括: 1、搬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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