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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搬迁了怎么赔偿?
释义
    因为公司将要搬迁,必然导致了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发生了变更。如果您不愿意去那边工作,则公司是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
    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设置经济补偿金制度的目的是要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稳定的劳动关系,而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用人单位未能保持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后果。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防止企业任意解雇职工的一个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经济补偿金具有解约保护的性质。解约保护性质体现在两个方面:
    1、预防和提倡性质,预防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倡用人单位长期接纳已用员工;
    2、在劳动者“被动结束劳动关系”后,通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给予劳动者解约补偿,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工龄和工资为参考计算。
    公司搬迁补偿标准包括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即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1.如果搬迁地址不符合意愿,可以提出离职并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不打算离职,就了解是否公司会在搬迁后提供一定的补助。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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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4: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