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合并前的合并债务哪些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
释义 |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企业合并的情形,由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一、帮别人贷款怎样可以免责 帮助别人贷款不能免除责任。帮助别人贷款是以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然后把钱给别人,贷款人是自己,写免责协议不能得到银行的同意。所以有还款的义务,还款后可以追偿那个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都有哪些内容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形式包括: 一、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三、公司换法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法人分立的,由分立后的公司就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债务。若公司解散的,则应当及时进行清算,以清算财产为限,按照员工工资及相关保险优于其他保险和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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