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法律咨询: 网友:离婚取证收集时需注意什么? 律师:任何一个诉讼,都是围绕着证据来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因为婚姻家庭案件的私密性,决定了这种案年中的当事人在取证时具有一定的难度。在离婚收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去搜取,非法收集的证据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