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电梯维保超15天的处罚
释义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规范及说明书要求,委托取得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维保合同要包括维保内容、时间、双方权利责任等,分公司需授权总公司签合同或自行取得许可。
    法律分析
    使用单位应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组织进行维保。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与其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内容和要求;(二)维保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果电梯分公司未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须由总公司签订合同并授权分公司进行维保。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