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试用期内劳资双方均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2、不同的是资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就叫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3、提前一个月通知只针对正式人员,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走人。 4、如果用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进为经济补偿的2倍( 劳动合同法 第87条),而经济补偿是补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2倍就是说你可以主张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