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纠纷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1、产生专利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主管理部门也不同: (1)、当事人就专利纠纷问题自行协商的,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书; (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侵权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一、专利侵权的处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二、被投诉商标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办 被他人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的,当事人可以与投诉人协商解决,尽量不要走司法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同时提交诉讼书,诉讼书的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及理由。 (二)根据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相关规定,原告要向法院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的资料。若是个人作为原告,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是企业作为原告,要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协议、合同、债权文书、往来信函等。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 专利评估报告准确的说应当是:专利权评价报告。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专利检索报告费为2400元,且不得减免。代理费则由代理机构酌情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1修订)》将专利检索报告调整为专利权评价报告,2009年之后申请的专利检索就叫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前的则还叫专利检索报告。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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