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收人民币是否可以报警 |
释义 | 1、拒收人民币不建议报警。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2、消费者应当可以在现金、银行卡、手机或其他设备支付等方式中进行选择,商家不能也不应该强制用户仅用银行卡或手机进行支付。否则,商家替用户进行支付方式的筛选,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拒收现金违法吗怎么处理? 拒收现金违法。 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法律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 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虽然目前移动支付普及,人民币的使用频率被大大降低了,但是商家并不可以以不方便为由,拒收人民币要求进行移动支付,拒收实际上是挑战了法定货币的地位。移动支付、智能货币,实际上都是法定货币的一个补充,不能替代法定货币。 二、虚高标价价格欺诈行为有哪些 1、虚构原价再打折 表现:商家标示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幅度打折。实际上这个原价从未成交过。 2、使用误导性语言 表现:商家采用以令人误解的语言文字或是图片标价,甚至直接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图片诱骗消费者与之交易。 3、不履行价格承诺 表现:商家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店堂告示等,对商品或服务价格明确承诺,但交易时却不履行价格承诺。 4、虚假标示 表现: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收费标准等与实际不符。 5、虚夸标价 表现:商家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以此招徕吸引消费者眼球。如某商户在其店面显著位置标示“销售各类手机,全市最低价”,而实际该店所称“全市最低价”不仅无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 6、阴阳价目表 表现:商家同时使用高低两种标价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再以高价进行结算。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帐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7、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表现:商家在促销活动的广告、店堂告示等载体中,故意向消费者隐瞒价格交易的附加条件,或用模糊笼统的语言进行描述。如某商场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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