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孕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代孕合同往往涉及补偿金钱的条款义务,代孕合同的内容明显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德,其内容不具有合法性,即使代孕合同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也不具有合法性。我国法律虽未明令禁止代孕,但是实践中代孕是不被社会接受的,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有效的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有缔约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属于无效合同的条件如下: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8,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9,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中的具体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