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接受投诉,根据具体的情况及时处理业主的问题。如果业主没有依法改善的话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