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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刑事国家赔偿?
释义
    法律规定了多种情况下,办案机关或法院在一定时间内未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后果。这些情况包括终止侦查、解除措施后超时不作决定、撤回起诉后超时不作决定等。
    法律分析
    1、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2、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4、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5、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6、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7、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拓展延伸
    刑事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刑事国家赔偿是指在刑事审判中,当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或者刑事追诉被终止,且确有错误判决、错误追诉或者其他刑事司法违法行为导致其人身自由受到非法侵害时,国家依法对被害人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其适用范围包括刑事追诉被终止、无罪判决、错判刑事案件等情形。在申请刑事国家赔偿时,被害人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包括提交申请书、证明材料等,经过审查和评估后,国家依法给予合理的赔偿金额。刑事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和程序旨在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结语
    刑事国家赔偿制度是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在特定情况下,当司法机关未及时作出起诉决定或撤销案件时,被害人可申请刑事国家赔偿。该制度旨在纠正错误判决、追诉和其他刑事司法违法行为,确保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害。申请过程中,被害人需按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评估后,国家将给予合理赔偿。刑事国家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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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1: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