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程序: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3、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4、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赔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处理。 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赔偿的方式: 1、支付赔偿金。 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2、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行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行政赔偿的程序如下:1.提出赔偿请求。 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 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下列内容:(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对本机关不负有赔偿义务的申请,应通知赔偿请求人向有赔偿义务的的机关提出。 5.行政赔偿的执行。 行政赔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有以下特点: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 (2)从诉讼当事人看,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 致害的公务员不是诉讼被告。 (3)从审理形式看,赔偿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赔偿可以适用调解。 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金钱赔偿。 即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 税务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予以解除; 查封、扣押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是税务机关将违法占有或者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缴税款或者加收滞纳金的,返还财产。 财物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三)恢复原状。 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财产,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分割或者毁损而遭到破坏后,如有可能恢复的,应当有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以恢复财产原状的一种赔偿方式。 该内容由 薛雯雯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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