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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事非全日制可以与几个用人单位
释义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即允许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这就突破了原劳动法禁止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的限制。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的形式就业,不仅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比标准工时少,而且其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因此,非全日制就业的人员不仅有可能产生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业的愿望,而且也拥有可调剂安排的劳动时间,他们与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现象也就自然会出现。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而形成劳动关系;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分别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有多方面的好处:
    第一,劳动者可以增加收入;
    第二,用人单位可以降低用人成本;
    第三,有助于充分利用稀缺人才的特殊才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四,有助于使劳动者得到多方面的锻炼,成为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
    非全日制工作是什么意思
    非全日制工作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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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4: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