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的写法:没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