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起诉流程如下:首先,享有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撰写起诉状,并向被告的住所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合作行使探视权。其次,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法院决定受理,原告需要支付诉讼费用。然后,等待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作出判决,双方需执行判决内容。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流程如下: 一、由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二、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缴纳诉讼费。 四、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 五、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执行判决内容。 六、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争取探视权? 离婚后,争取探视权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策略。首先,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当地法律对于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其次,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争取探视权的诉求,例如孩子与您的亲密关系、您的经济能力和稳定的生活环境等。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前配偶进行协商和谈判,寻求达成探视权协议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探视权。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保持冷静、理性,注重法律程序的合规性,以及与子女的利益为优先考虑。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建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和个人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指导。 结语 离婚后争取探视权需遵循程序和策略,可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收集证据支持诉求,尝试协商解决。若不成功,提起诉讼争取权益。保持冷静、理性,注重法律程序合规性,以子女利益为优先。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和个人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