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怎么立案 首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纠纷,事故是在交警队处理的可以请求交警出面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损失情况、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决,用法律的强制力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应这样确定: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是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存在不足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充赔偿;3、仍然不足的,由保险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有效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效力是由调解书的作出机关来决定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由交警队来作出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反悔,另行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另外,这样的调节协议,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2、如果是由法院作出的并达成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书的话,受害方如果在事后还有因本次事故需要住院治疗,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对方还是需要承担的。如果拒绝仍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此项诉求。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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