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纳公积金但不买房的,公积金仍然有用。无房户支付房租时可以使用;遭遇重大疾病时可以使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使用;退休时可以使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使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可以使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