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继承涉及税费问题 |
释义 | 继承父母商铺需要交税,包括继承公证费、评估费、公证费、过户手续费等。如果卖掉房产且不满足条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父母去世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在世时可办赠与公证或买卖过户,但再卖需补缴个税。赠与和继承按面积收公证费和契税。个人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经营所得。 法律分析 目前继承父母名下的商铺,需要按以下步骤交税:先办理继承公证,交纳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取得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继承人名字房产证,继承人得到房子再次卖掉。如果没有满五年持有,或者不是卖家家庭唯一住房,卖掉过户,需要交纳住房总价减去办理继承时候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还需要交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万分之五,评估费千分之六,手续费几百元。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遗产。父母在世,可以办赠与公证或者买卖过户,区别上,继承或者赠与的房产再出售要补缴20%的个税,适合自住。买卖过户的房产相对过户费用高一些,费用按二手方的税费收取,赠与和继承,需要按面积的2%收公证费,这是政府定价,不是指市价;赠与的房产过户时按评估价收3%的契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结语 继承父母名下商铺涉及多项税费,包括继承公证费、评估费、过户手续费等。如继承人出售房产不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父母去世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赠与和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补缴20%个税。费用方面,赠与按面积收公证费,过户时按评估价收契税。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经营所得。以上为税务概述,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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