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人如何确定遗产份额 |
释义 | 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可通过如下方式确定:不考虑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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