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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撤诉之后,我想问一下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释义
    撤诉后随时可以再起诉。如果是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我想问一下撤诉后能起诉多久
    法律分析: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原告如何收取撤诉律师费
    法律分析:律师费的支付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一般都对撤销的情况下作出了约定,如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委托人自己撤诉的,应该支付律师费,如果是对方撤诉的,可以视律师已经工作的进度酌情支付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你好,我想问一下产品专利
    产品专利是专利权人依法就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依法获得授权后,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一种法定专用权。实施一般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商标前加三个字是否倾权
    商标近似的问题的解决办法:1、当事人可以采取加字、换序等手段,使得在音、形、义中三个判断元素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同;2、当事人在必要时,还应当向商标局提供商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商标前面加三个字是不是倾权
    商标近似的问题的解决办法:1、当事人可以采取加字、换序等手段,使得在音、形、义中三个判断元素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同;2、当事人在必要时,还应当向商标局提供商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内容由 邵彦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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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