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驳回上诉的情形有七种,分别是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在符合上述七种情形的情况下,对于上诉案件应该按照驳回上诉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驳回上诉可能是已过刑事上诉期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