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规定了劳动者在丧假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并且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目前劳动法没有非国企职工丧假作出具体规定。非国有企业单位员工休丧假的规定可以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 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