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私吞私吞公款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员工私吞私吞公款数额较大的,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报案,由公安机关或者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寻衅滋事检查院不受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寻衅滋事犯罪属于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如何进行网络诈骗立案 网络诈骗的立案方法如下· 1、如果遇到网络诈骗,首先应该找公安机关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并要求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网络诈骗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改网络诈骗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该网络诈骗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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