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以下的方式计算: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可以用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计算。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一般按照侵权人的经营利润计算。对于以侵权为经营行为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需要说明的是,侵权人以侵权为己任的,按照销售利润计算。销售利润大于营业利润,为侵权人计算提供了方便。根据被侵权人所受损失的计算,侵权给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可以用侵权造成的专利权人专利产品销售总额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