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岁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这合法么, |
释义 | 50岁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这合法么,?50岁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不合法。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只要是签订了就业合同,企业就必须缴纳,否则就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里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会自然终止。于是,伴随的也是我们劳动关系终止。而用人单位如果想在跟职工签订合同,那么就只能是劳务合同了。劳务合同不能够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只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延迟退休参保。 终止劳动关系一般是按照年龄来的。但是女性退休年龄又存在很大的争议,为什么会存在争议呢?这是因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很多地区是55岁,然而国家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则是50岁,但是女干部退休年龄则又是55岁。除此之外,在办理退休时,又需要审核职工档案,根据职工档案中显示的本来身份和从事岗位,也就是管理技术岗位,才可以按照55岁退休。所以,若本人档案有证明自己退休年龄应该是55岁的,单位就不应该解除,而是应该继续为其缴纳保险。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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