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可以取得留置权善意取得权? |
释义 |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对该动产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有: 1、债权已届清偿期; 2、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 3、债务人对交付的动产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4、债权人不知其占有的动产不属于债务人所有。 留置权的取得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取得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2、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 3、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另外,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取得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2、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 3、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另外,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 留置权要件有哪些 1、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为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间有牵连; 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已届清偿期,是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已到。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实现方式:第一,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第二,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第三,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物。 消灭:(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 (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四)因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 放弃留置权原则有哪些 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该内容由 陈瑶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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