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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释义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
    3、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表现为留置物所有人并不丧失对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行使受到一定限制。
    4、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表现为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留置权的主要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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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15: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