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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效力的范围
释义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
    一、不动产能设立留置权吗
    不能。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此,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二、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有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有: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的效力,留置权属于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标的物没有限制,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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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6: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