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封存卡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从2020年10月起,省人社厅每半年将对超过一年以上仍未领取(或激活)的社保卡封存卡数据自动清理,请超过一年以上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保卡的申请人尽快于2020年8月30日前到办卡银行网点领取社保卡和办理启用业务。对确认超过一年以上未领取的社保卡,发卡银行对实体卡进行回收并做销毁处理。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惠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或到就近发卡银行服务网点查询办卡进度情况,查询到本人办卡成功,请及时领取卡片和办理启用业务;查询到本人已领卡但卡不是正常使用状态,请及时补办理启用业务。 对未领取(或激活)社保卡但留有有效手机信息的个人申请人,我局或发卡银行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领卡,请申请人收到短信后及时领取卡片和办理启用业务,若申请人已领卡还收到短信,请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或到就近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补办理启用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