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押金如何退还 |
释义 | 对于交通事故押金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受害人同意的。 2、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 3、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 4、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被告)凭判决书可以领走。 5、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原告)凭判决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领走。 一、交通事故给交警的押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 1、受害人治疗终结后,双方已经协商或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结案。 2、受害人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 二、交警押金的用途 1、押金是为了抢救伤者,获得及时的治疗。 2、押金是为了保证肇事者承担义务,确保扩大损失。 3、押金是多退少补,根究伤者情况缴纳不同数额的。 三、相关法律规定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对于车辆进行扣留。等到相关的鉴定结论出去之后,会通知当事人提车,在提车的过程当中需要缴纳一些押金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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