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主要看一下要件: 1.主体要件,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过失,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3.客观要件,行为人具有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