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配偶赡养费用的数额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被赡养人自身收入状况; 2.被赡养人生活必需支出; 3.赡养人的经济状况; 4.婚姻期间财产的分割情况; 5.其他具体情况。 如果离婚后被赡养人有了新的经济来源,或是生活必需支出减少,或是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都可以申请减少配偶赡养费用的数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一方因年老、生病等原因无法工作,或者工作能力受到限制,确有生活困难的,由有赡养能力的一方给付赡养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离婚后,被赡养人有新的生活来源、经济收入、生活必需支出减少或消失等变化的,可以申请减少或停止赡养费的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子女抚养、赡养、教育问题的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对于生活能力较弱、生活困难的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经济状况不宽裕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适当减轻赡养费用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