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配偶赡养的起始日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会有具体规定。如果没有,则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离婚后当事人是否有协议或者判决书确定了赡养起始日期;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孩子的出生日期、离婚后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对子女抚养、教育、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方式等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应当共同承担。其费用大小和支付方式由当事人协议确定,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时间等具体情况,判决确定。 第一百四十条 离婚后,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未成年子女的赡养费用和标准,由父母按照各自的经济情况、子女的实际需要商定;商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作出具体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