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完婚后,回国又结婚,属于重婚吗? |
释义 | 【案情回顾】 小张(女)在A国留学三年,并与心仪的A国男生Jeff登记结婚,后因为工作需要回国,又认识了性格开朗的小王(男),二人互有好感,在交往一年后登记结婚。后Jeff也回国找小张,小王才得知小张在国外已经结婚,认为自己被骗,便要与小张离婚,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说小张涉嫌重婚罪。小王的诉求可以得到支持吗?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小王的重婚罪能否成立要看小张在A国的婚姻是否在中国境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法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本案中,根据准据法,小张和Jeff在A国登记结婚,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婚姻。所以小张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隐瞒结婚情况,又与小王结婚,构成重婚罪。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就包括重婚行为,所以小张与小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小王不是诉讼离婚,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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