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办法和亏损分担或者实际情况不能完全适用合伙协议的约定的,可以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如果合伙人经过协商仍未能作出决定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或分担。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