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递交材料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不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为递交起诉材料。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开庭时需要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律师可以替被告出庭吗 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对于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的规定:作为诉讼代理人时,须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律师代理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聘请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等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需要当事人必须出庭之外,其他都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出庭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变更婚姻状况需要本人去吗 变更婚姻状况,有四种情形:1、结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应当结婚双方本人到场办理;2、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应当结婚双方本人到场办理;3、撤销婚姻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应当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4、诉讼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除非是通过诉讼离婚,且出现极为特殊的原因,诸如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情形,否则,变更婚姻状况一定本人到场。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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