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起时效性是三年的时间。 起诉的流程如下: 1、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 2、写起诉书,载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准备的材料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立案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诉起的资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