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按照一般的共有财产处理。尽管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构成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可以请求依法分割;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指的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构成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必须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应当适用《民法典》等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法律规定,即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分割共有财产时,还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同居期间购置不动产的,产权即为该登记名义人所有,但在具体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和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这主要是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 处理同居财产纠纷问题应当坚持约定优先的原则,如当事人对房产的权属有约定,在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就应当先行适用该约定;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谁出资、谁享有的原则进行权属认定和分配。同时,对于没有出资、但实际上对同居期间的生活、家务等方面投入过多的一方,可以考虑公平的原则予以适当照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