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其不作为的行政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撤销或者确认其非法性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本法所称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其不作为提起的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制约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有依法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对不能解决的,有向国家机关提出行政诉求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期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人民法院经过审批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执行;赔偿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赔偿。”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总结:行政诉讼是保障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保障法律尊严和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