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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疆流动人口369管理办法?
释义
    律师分析:
    “369限时”工作法即流动人口入住后,出租屋房东在3小时内向社区网格员或辖区民警报告;社区网格员或辖区民警在6小时内与新入住流动人口见面、采集信息;9小时内完成比对核查、网上登记等工作。对离开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东在3小时内向社区网格员或辖区民警报告;社区网格员或辖区民警在6小时内完成信息注销、上传登记等工作;9小时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情况。
    “369”限时工作法加强了辖区出租房管理,更精准地掌握了流动人口基数情况,帮助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疫情防控期间,还有效助力社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为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辖区单位安全、有序的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措施
    (4)加强疏导,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和加强农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气把支持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调动起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加强农业的深度广度开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落实中西部乡镇企业贷款,加快实施“东西合作工程”,鼓励东部企业到中、西部投资、办厂。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在充分保证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兴办企业,并根据一定条件,允许农民在小城镇落户。
    (5)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调控和管理,提高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加强乡镇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抓紧建立区域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加强省际间劳务协作;实行按就业需求信息发放证卡的办法,开展有效的管理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导向、按需流动、凭证管理、全程服务”的流动就业制度。
    (6)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就业证和暂住证制度。凡是离开农村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区务工经商人员,外出前,须按规定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登记卡要如实记载婚姻、健康状况。办卡时要查验外出人员应有的计划生育证明,查清近三年内有无违法犯罪的情况。到达目的地后,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劳动部门办理“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雇用无上述证件的外来人员,对违反此规定者应进行处罚。公安、劳动部门要尽快制订有关规章,并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流动就业制度和暂住户籍制度的衔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证卡发放的管理和监督,严防发生滥发证卡、以权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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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