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同居有子,分手后财产如何分配 1、同居有子,分手后财产是指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可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全部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双方共同财产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有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依据法律的规定,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