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且以书面形式订立。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符合特定情形,如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内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1、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并且以书面形式订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补偿吗 1、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试用期内需要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及时签订,应在一个月内补办。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据,将被视为员工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形包括劳动者主动解除、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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