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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补偿款不到位怎么办
释义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不到位可以跟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农村征地的具体补偿是什么?
    土地征收是一类国家进行相关建设或使用的一类行为,相关的被征收者可以得到我国的相关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
    二、征地公告在开始收到中是什么意思
    征地启用公告是指,征地程序即将正式启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应当与被征收对象,确定好补偿的问题,并且应当实际补偿到位。
    三、个人征地补偿费做收入吗?
    可以将征地补偿费视为个人合法收入。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余补偿费可以视为个人财务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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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