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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招拍挂出让自然人取得后票据怎么开?
释义
    法律分析:土地招拍挂出让自然人取得后票据开具流程:1、用地单位向收付大厅前台受理人员提交市国土部门填写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登记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的,另需提供土地成交确认书;凡协议出让用地,用地单位需提供市国土部门在报刊上刊登的《项目用地公告》。2、受让方需按土地出让登记单提供的账户和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将土地出让金缴入市财政非税汇缴结算户。一次性缴清的受让方凭转账支票“受理联”(属电汇方式提供复印件)到收付大厅前台受理开具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分次付款的,前台受理先开具往来结算票据,待受让方全额缴清后,前台受理换开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银行转账联上缴款人名称应与土地出让登记单上一致,并注明土地出让金合同总价款。3、土地出让金未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缴清的,未缴清部分按合同规定收取滞纳金;如宗地因规划调整、延期交地等造成无法按合同履行的,受让方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书。非受让方原因的,由市财政商国土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批后再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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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20:12:14